中国工作犬管理协会
第三届理事会理事候选人推荐条件
经中国工作犬管理协会(以下简称“协会”)第三届理事会换届选举筹备工作领导小组批准,现就第三届理事会理事候选人的推荐工作,制定以下条件与程序。
一、推荐条件
候选人须同时满足以下基本条件与专业背景要求:
(一)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过硬,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认同并拥护协会《章程》,支持协会党组织建设及相关业务工作开展。
3、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刑事犯罪记录,且未受过剥夺政治权利的刑事处罚。
4、个人社会信用记录良好,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5、热爱工作犬事业,具备相应的领导、组织和协调能力,能够保障参与理事会工作的时间与精力。
6、原则上年龄在40周岁至60周岁之间,身体健康,能够正常履行理事职责。
7、行业系统退休人员原则上不作为推荐人选,对行业发展有持续突出贡献者,须由协会主管单位特批推荐。
(二)专业背景与领域贡献
候选人应在本系统或业务领域内具有一定公认度和影响力,并为中国工作犬事业发展做出积极贡献。主要从以下范围内推荐:
1、协会第二届理事会理事成员。
2、公安、消防救援、海关(缉私、检验检疫)、司法等系统内,从事警犬、搜救犬、缉私犬、检疫犬、巡逻犬等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与管理人员。
3、从事工作犬与人才培训、专业教育及科学研究的大专院校、科研机构的专家学者及管理人员。
4、从事工作犬相关装备、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实战检验及推广工作的企业代表与技术专家。
5、从事公益类、社会服务类工作犬(如民间搜救犬、保安犬、导盲犬、精神辅助犬等)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与管理人员。
6、在中国本土工作犬的繁育、训练及实战应用方面具有丰富经验和影响力的社会专家。
7、积极支持并推动中国工作犬事业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的各界人士。
8、其他对中国工作犬事业发展做出公认的突出贡献者。
二、推荐程序
理事候选人的推荐应遵循以下程序,确保规范、公开、公正。
(一)提名推荐
由候选人所在单位(或机构、企业)依据上述条件进行初步筛选与提名推荐。
(二)填报材料
被推荐人应如实填写并提交《中国工作犬管理协会第三届理事会理事候选人推荐表》。
(三)资格审查与盖章确认
1、被推荐人所在单位的同级或上级人事主管部门应对材料真实性进行审核,并签字盖章。
2、属于社会力量推荐的候选人,须提交由属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有效无犯罪记录证明。
(四)材料提交
经审核盖章的候选人推荐表及相关证明文件,应按规定时限提交至协会第二届理事会换届选举筹备工作领导小组秘书处。
(五)资格初审
秘书处对收到的候选人资料进行登记与初步审核,并提出初审意见。
(六)领导小组审核
通过初审的候选人名单,报请第二届理事会换届选举筹备工作领导小组进行最终审核与确认。
(七)名单公示
审核通过的正式候选人名单,通过协会官方网站与中国工作犬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以广泛听取意见。
(八)大会选举
公示无异议后,候选人名单将正式提交协会第三次会员(代表)大会,按章程规定进行选举。
附件:《中国工作犬管理协会第三届理事会理事候选人推荐表》.docx
第三届理事会换届选举筹备工作领导小组
(中国工作犬管理协会代章)
2025年12月4日
附件:中国工作犬管理协会第三届理事会理事候选人推荐条件.pdf
来源:中国工作犬管理协会
编辑:涂钰洁
责任编辑:李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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