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跟警犬当“同学”吗?
欢迎报考警犬技术专业
与警犬并肩作战、携手同行!
又是一年高招季
为助力学子们逐梦前行
公众号将持续推出系列文章
今天,我们向您推荐
警犬技术(专科 三年制)
录取批次:提前批专科
毕业证书:高等学校专科层次毕业证
专业特色:警犬技术专业2020年通过教育部高等职业教育专业设置备案和审批,2020年在四川省首次招生。该专业是一门为侦查破案和安全防范服务的综合性应用学科,是刑事侦查和安全防范科学的分支,在侦查、治安、警卫、消防、边防保卫等领域中有着广泛的用途。
培养目标:培养警犬技术的应用型高素质专门人才。学生掌握公安业务基础知识与技能;警犬训练技术、警犬饲养管理技术、警犬疾病防治技术;警犬使用综合技能等能力。能独立承担警犬技术工作的工程师后备人才。
核心课程:犯罪现场勘查、警察巡逻勤务、警犬训练学、警犬使用学、警犬综合训练、警犬健康保障技术等。
一、学校概况
二、招生计划及相关情况
(一)招生计划
(学校在川招生代码:5149)
1.公安类专业
只招收2026年在四川省报名参加普通高考的考生。
2.非公安类专业
专业名称:法学
专业名称:法学(区域教育均衡计划)
3.少数民族预科
只招收2026年在四川省报名参加普通高考的三州十七县两区的少数民族考生(考生须具有连续三年以上当地正式户籍,即户籍2023年8月31日以前已在当地)。
4.民族语言授课为主(藏文类)本科预科(治安学)
只招收2026年在四川省报名参加原“民族语言授课为主”(藏文类)高考的考生。
(二)录取批次
1.本科提前批A段(公安类本科专业):
治安学、侦查学、禁毒学、公安管理学、刑事科学技术、交通管理工程、网络安全与执法、安全防范工程、食品药品环境犯罪侦查技术。
2.本科批(非公安类本科专业):
法学。
3.本科批预科:
少数民族本科预科。
4.民族语言授课为主本科批预科:
民族语言授课为主(藏文类)本科预科(治安学)。
5.专科提前批(公安类专科专业):
警犬技术。
(三)录取方式
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
(四)录取原则
秉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注:我校的外语教学只开设英语,请其它语种考生慎报!
点击查看近年录取分数线
三、公安类本专科专业、
民族语言授课为主(藏文类)本科预科(治安学)
报考程序及招生条件
报考我校公安类本科专业(治安学、侦查学、禁毒学、公安管理学、刑事科学技术、交通管理工程、网络安全与执法专业、安全防范工程、食品药品环境犯罪侦查技术)、公安类专科专业(警犬技术)和民族语言授课为主(藏文类)本科预科(治安学)的考生,需按如下程序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相关报考事项。学校不再单独通知考生。
(一)填报志愿
考生须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相应批次的志愿填报,其中本科提前批A段志愿填报截止时间为6月28日17:00,其余本科(含“民族语言授课为主本科(含预科)”)志愿填报截止时间为7月1日17:00,专科志愿填报截止时间为7月5日17:00。
(二)面试、体检、体能测评
1.面试、体检、体能测评时间
6月29日至7月1日8:30—12:00,13:00—18:00。
2.面试、体检、体能测评地点
(1)成都点:四川省公安厅战训基地,成都市崇州市江源镇正气路1号。
(2)泸州点:四川警察学院内,泸州市江阳区龙透关路186号。
(3)南充点:四川省公安厅南充战训基地,南充市顺庆区潆府路149号。
(4)凉山点:四川省公安厅凉山战训基地,西昌市胜利北路108号。
(5)甘孜点:四川省泸定中学,甘孜州泸定县泸桥镇安乐坝得志街41号。
(6)阿坝点:阿坝州公安局特警支队马尔康基地,阿坝州马尔康市马尔康镇卓克基。
3.参加面试、体检、体能测评的注意事项
(1)参加面试、体检、体能测评的考生须准确提供本人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在四川省参加高考但户籍为非本省户籍考生为考生居住地派出所)名称,同时携带准考证、二代身份证、本人户口本复印件(首页和本人所在页)、近期免冠一寸照片4张、本人高考招生体检表(复印件),并现场提交由本人和法定监护人共同签字的《四川省2026年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体能测评考生承诺书》、本人签字确认的《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患病经历申报表》(上述材料在四川警察学院官网或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官网“信息公开栏目”公布的《关于2026年公安院校公安专业在川招生政治考察和体检、体测、面试工作有关事项的公告》中自行下载打印)。
(2)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结果由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工作人员与考生双方当场签字认可。考生对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结果有异议的,须当场向“复检组”申诉。离开现场后再提出申诉的,不予受理。
(3)在规定时间内未填报本专科提前批公安专业志愿的考生,也可参加本次面试、体检、体能测评和政治考察,合格者在本专科提前批按志愿投档录取后出现缺额进行征集志愿时,均可填报公安专业征集志愿。在对本专科提前批按志愿投档录取后的缺额进行征集志愿时,不再另行组织面试、体检、体能测评和政治考察。
(三)政治考察
考生在参加面试、体检、体能测评前,不需参加军事院校的政治考察。
1.政治考察对象
参加面试、体检、体能测评并合格的考生。
2.政治考察报到时间及地点
面试、体检、体能测评合格的考生应于6月30日至7月2日17:00以前到本人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在四川省参加高考的非本省户籍考生为居住地派出所)报到参加政治考察。
3.政治考察办法
考生经面试、体检、体能测评合格后,在面试现场领取由省公安厅政治部出具的《政治考察通知单》,携带普通高中毕业证及复印件一份或相应证明、高考《准考证》及其复印件一份、二代身份证、近期免冠一寸照片1张,自行到指定派出所报名参加政治考察。在规定时间内未到公安机关报到参加政治考察的,视为自动放弃公安院校公安专业志愿。
(四)公安类本专科专业、民族语言授课为主(藏文类)本科预科(治安学)
招生对象和招生条件
1.招生对象
报考四川警察学院公安专业的考生须2026年在四川省报名参加普通高考;报考四川警察学院原“少数民族语言授课为主”(藏文类)本科预科(治安学)的考生须2026年在四川省报名参加原“少数民族语言授课为主”(藏文类)高考。考生同时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
(3)志愿从事公安工作;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良好的身体和心理素质;
(6)报考四川警察学院公安专业的考生年龄为16周岁以上、22周岁以下(2004年9月1日至2010年8月31日期间出生);报考四川警察学院原“少数民族语言授课为主”(藏文类)本科预科(治安学)的考生年龄为15周岁以上、21周岁以下(2005年9月1日至2011年8月31日期间出生);
(7)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
(8)符合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政治考察、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合格标准。
2.招生条件
(1)政治条件
对报考我校公安专业的考生,除按照省招考委、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我省200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工作的通知》(川招委〔2002〕16号)进行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外,还必须按照有关要求由公安机关进行政治考察。政治考察的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工作办法》及《公安部办公厅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6年公安院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公政治〔2026〕131号)等文件规定的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政治考察标准执行。
(2)身体条件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根据《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工作办法》,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有关规定执行。同时,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①身高:男性170厘米及以上,女性160厘米及以上。
②体重:男性体重指数(单位:千克/米2)在17.3至27.3之间,女性在17.1至25.7之间。
③视力:任何一眼裸眼视力均为4.8及以上。
④色觉:无色盲、无色弱。
⑤外观:无脊柱、骨盆、胸廓畸形;无重度扁平足;肘关节过伸不大于15度,肘关节外翻不大于20度;膝内翻股骨内髁间距离不大于7厘米,膝外翻胫骨内髁间距离不大于7厘米;面颈部无长径大于1厘米的斑或者痣,面颈部无长径大于3厘米的瘢痕,其他体表部位无影响功能的瘢痕;无重度下肢静脉曲张;无文身;无腋臭;共同性内、外斜视不大于15度;无唇、腭裂或唇裂术后明显瘢痕等。
⑥其他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体检标准》执行。
(3)体能测评项目及合格标准
注:以上4个项目须全部进行测评。其中,3个项目及以上达标的,体能测评结论为合格。
四、少数民族本科预科报考程序及招生条件
只招少数民族聚居区(三州、十七县、两区)的少数民族考生,考生须具有连续三年以上当地正式户籍, 即户籍 2023年8月31日以前已在当地。2026年不参加面试、体检、体能测评和政治考察,只需填报志愿即可。
(一)志愿填报
考生须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相应批次的志愿填报,其中本科志愿(含预科)填报截止时间为7月1日17:00。
(二)预科升本科专业
预科培养地点为四川民族学院。预科结业后可升入公安专业和法学专业。其中需升入公安专业的学生,选考科目须符合公安专业选科要求(公安学类专业必选思想政治1门,公安技术类专业必选物理、化学2门),同时须参加2027年公安专业招生面试、体检、体能测评和政治考察并合格,且在预科学习期间未受到学校记过及以上处分的,根据预科学习成绩排名选择专业。其余考生可升入法学专业。
五、法学专业报考程序及招生条件
不需参加面试、体检、体能测评和政治考察,只需填报志愿即可。
(一)志愿填报
考生须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相应批次的志愿填报。
(二)报考注意事项
法学专业学生在校期间统一着制式服装,按照学院有关规定进行管理,建议身体有缺陷、男生身高低于1.60米、女生身高低于1.50米的考生慎报。
六、学生就业
(一)公安专业毕业生就业
公安专业本专科毕业生,根据中央编办、人社部、公安部、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公务员局等六部门出台的《关于公安院校公安专业人才招录培养制度改革的意见》(人社部发〔2015〕106号)的规定,符合条件的录用为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其中警犬技术专业(专科)学生在校期间不能专升本,且只能选择警犬技术职位,不能选择其它职位。
(二)原“少数民族语言授课为主”(藏文类)本科预科(治安学)毕业生就业
原“少数民族语言授课为主”(藏文类)本科预科(治安学)学生,在四川民族学院完成为期一年的预科阶段学习后,升入治安学专业学习。毕业时根据中央编办、人社部、公安部、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公务员局等六部门出台的《关于公安院校公安专业人才招录培养制度改革的意见》(人社部发〔2015〕106号)和四川省委组织部、省公安厅、省教育厅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安机关特殊招考及艰苦边远地区招警工作的实施意见》(川公发〔2020〕10号)的规定,符合条件的录用为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只能选择甘孜州、阿坝州公安机关原“少数民族语言授课为主”(藏文类)招考职位,不能选择其它职位。
(三)法学专业毕业生就业
法学专业毕业生按国家政策规定就业。毕业生主要到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行政机关、律师事务所以及其他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从事法律工作。
七、收费标准
(一)治安学、侦查学、禁毒学、公安管理学、警犬技术、法学等专业学费为5520元/学年,住宿费900元~1200元/学年。
(二)刑事科学技术、交通管理工程、网络安全与执法、安全防范工程、食品药品环境犯罪侦查技术等专业学费为5980元/学年,住宿费900元~1200元/学年。
(三)少数民族本科预科学生预科期间的学费为5500元/学年,住宿费按四川民族学院的收费标准执行。
八、奖贷学金制度及助学措施
(一)学校实行优秀学生奖学金制度,品学兼优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
(二)按照国家相关政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等。
(三)学校设有勤工助学岗位,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勤工助学的机会。
九、咨询及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传真:
(0830)3108557 3109557
地址:
四川省泸州市江阳区龙透关路186号(泸州校区)
网址:https://www.scpolicec.edu.cn
电邮:SCJYZSB2022@163.com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普通高考招生工作有序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关于公安院校公安专业人才招录培养制度改革的意见》,以及四川省公安厅、教育厅等部门的有关规定,结合四川警察学院(以下简称“学院”)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学院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少数民族本科预科、民族语言授课为主(藏文类)本科预科的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院招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坚持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接受纪检监察督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院全称:四川警察学院。
第五条 学院地址:
(一)泸州校区:四川省泸州市江阳区龙透关路186号。
(二)成都校区: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云岭路36号。
第六条 学院是由四川省人民政府主办,四川省公安厅和四川省教育厅按职责分工共同管理的全省唯一一所全日制政法公安类普通本科院校。办学层次为大学本科、专科,其中,本科学制4年,专科学制3年。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七条 学院的招生工作在四川省公安厅的领导下,根据相关规定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招生工作,在学院招生就业处下设招生办公室具体负责编制分专业招生计划、制定年度招生章程、组织开展招生宣传和咨询、远程网上录取、入学复审复查等工作。
第八条 学院设立招生工作监督领导小组,对招生工作实施全面监督,由纪律检查部门具体组织实施,同时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检查监督。
第四章 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
第九条 学院开设有公安本科专业、公安专科专业和非公安本科专业。
公安本科专业9个(本科提前批):治安学、侦查学、禁毒学、公安管理学、刑事科学技术、交通管理工程、网络安全与执法、安全防范工程和食品药品环境犯罪侦查技术;
公安专科专业1个(专科提前批):警犬技术;
非公安本科专业1个(普通本科批):法学。
第十条 公安本专科专业只面向四川招生。招生计划总数由四川省公安厅会同四川省委组织部、编办、教育厅、财政厅等相关部门根据公安专业学生毕业时公安机关年度录用人民警察计划的一定比例确定招生计划数;分专业计划由学院根据公安业务部门的需求和学校的办学条件、培养能力拟定,并报省公安厅、省招生主管部门审核和公布,其中女生计划数不超过招生计划的15%,警犬技术专业只招收男生。
第十一条 法学专业面向部分省(区、市)招生。总计划数根据主管部门的要求和学院的培养能力拟定,分省计划数根据生源状况确定,并报相关省份招生主管部门审核和公布。
第五章 报考条件
第十二条 报考公安专业和民族语言授课为主(藏文类)本科预科。
考生须参加由四川省公安厅组织的公安专业招生面试、体检、体能测评和政治考察,面试、体检、体能测评和政治考察中任何一项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具体要求和安排详见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的相关通知或学院官网公布的2026年招生简章。
第十三条 报考少数民族本科预科。
考生当年不参加面试、体检、体能测评和政治考察。预科结业后可直升公安专业和法学专业。其中需直升公安专业的学生,选考科目须符合公安专业选科要求(公安学类专业必选思想政治1门,公安技术类专业必选物理、化学2门),同时须参加当年公安专业招生面试、体检、体能测评和政治考察并合格。其余考生不作选科要求,不参加公安专业招生面试、体检、体能测评和政治考察,直升学院法学专业。
第十四条 报考法学专业。
考生须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的要求。考生不参加针对公安专业的面试、体检、体能测评和政治考察。
第六章 录取规则
第十五条 公安专业录取批次及投档比例。
公安本科专业招生录取安排在本科提前批,公安专科专业录取安排在专科提前批。未被录取的考生不影响其后续批次的录取。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在面试、体检、体能测评和政治考察均为合格,且分数达到本批次控制线的考生中,根据学院确定的调档比例(120%以内)向学院投档。
第十六条 公安专业录取时,执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即按照考生投档分数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录取并确定专业,不设专业间分数级差。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调剂到专业组中其它没有录取满额的专业。调剂办法为:根据考生投档成绩的高低确定考生调剂的先后顺序,依次调剂到专业组中计划未完成的相同类别学科;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若考生投档分数相同,同分排序规则为:依次比较语文和数学2科成绩之和、语文和数学2科中的单科最高成绩、外语成绩、首选科目成绩、再选科目中单科最高成绩、再选科目中单科次高成绩。
第十七条 民族语言授课为主(藏文类)本科预科和少数民族本科预科的投档和录取。
民族语言授课为主(藏文类)本科预科的投档和录取,由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在面试、体检、体能测评和政治考察均为合格的民族语言授课为主(藏文类)本科预科考生中,按招生计划数100%的比例向学院投档。
少数民族本科预科考生的投档按招生计划数100%的比例向学院投档。
第十八条 法学专业招生录取,按生源地普通本科批次招生录取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学院在调档时,认可各省(区、市)教育主管部门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给予考生的政策性加分。但同一考生有多项政策性加分,只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学院按照加分后的投档分数进行录取。
第二十条 录取工作采取远程网上录取方式,录取结果可在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官方查询平台或学院官网上查询,录取通知书以特快专递方式寄达。
第二十一条 学院所有专业的外语教学只开设英语,建议非英语语种考生慎报。
第七章 复审复查
第二十二条 新生入学后,学院将按照有关规定组织新生入学复审复查工作,复审复查合格的,予以注册学籍;不合格的,学院将按照教育部、公安部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包括取消入学资格。
第八章 毕业就业
第二十三条 学生在规定年限内完成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修满规定学分并考核合格,德、智、体、美、劳达到毕业要求,准予毕业,颁发四川警察学院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学士学位,颁发四川警察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第二十四条 公安专业学生就业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六部门关于公安院校公安专业人才招录培养制度改革的意见》(人社部发〔2015〕106号)文件精神执行。法学专业毕业生就业按国家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 警犬技术专业学生就业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六部门关于公安院校公安专业人才招录培养制度改革的意见》(人社部发〔2015〕106号)及有关文件精神执行。该专业学生不能专升本,毕业入警只能选择警犬技术职位。
第二十六条 民族语言授课为主(藏文类)本科预科学生就业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六部门关于公安院校公安专业人才招录培养制度改革的意见》(人社部发〔2015〕106号)及有关文件精神执行。毕业生入警只能选择四川涉藏地区公安机关民族语言授课为主(藏文类)招考职位。
第九章 其他
第二十七条 公安专业学生在校期间统一着人民警察服装,佩戴学员标志,按照《公安院校警务化管理规定》实行警务化管理。
法学专业学生在校期间统一着制式服装,按照学院有关规定进行管理,不能转入公安专业学习。
第二十八条 品学兼优的学生,可申请学院设立的优秀学生奖学金和国家奖学金;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可申请助学贷款、国家助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学费减免和勤工助学等资助项目。
第二十九条 学生的学费和住宿费标准严格按照省发展改革委、教育厅、财政厅、省市场监管局有关政策执行。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按照规定的项目,坚持学生自愿、不得营利的原则收取。
第三十条 咨询及联系方式
招生咨询电话:0830-3108557、3109557
招生咨询电邮:SCJYZSB2022@163.com
纪检监察电话:0830-3110556
通讯地址:四川省泸州市江阳区龙透关路186号
邮政编码:646000
学院官网:https://www.scpolicec.edu.cn
第十章 附则
第三十一条 学院招生工作的以往制度规定若与本章程不一致的,以本章程为准;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变化,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对于非官方节选公布的章程内容,如理解有误,以学院公布的完整的招生章程为准。
第三十二条 本章程通过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和学院官网向社会发布,本章程由四川警察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其他公安院校招录
警犬技术专业介绍
待续
来源:四川警察学院
编辑:涂钰洁
责任编辑:李涛
投稿邮箱:cwdma@outlook.com
中国工作犬管理协会
中国工作犬业杂志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