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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和有关规定,江苏省公安厅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9名(非人民警察身份且非事业编制人员身份),其中警犬训导相关人员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聘人员采取第三方劳务派遣用工方式,与劳务公司签订派遣合同。按照合同约定、岗位职责要求,由江苏省公安厅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管理、使用及考核,试用期6个月。
报名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聘用为辅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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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流程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0月31日17:00,应聘人员通过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地址如下:
http://hr.gat.jiangsu.gov.cn/zpglxt/interface/fj/handle/qt_show.do
报名咨询及投诉电话:025-83524146、83524165,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6:30。
省公安厅组织对应聘人员报名资格条件进行初审。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进入资格复审和考试环节。资格复审和考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应聘人员根据通知,携带要求提供的相关材料,至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复审的,参加考试。考试形式主要为综合能力考试和结构化面试,通过综合能力考试的方可进入下一环节。其中,应聘支持保障类岗位考生(详见附件江苏省公安厅公开招聘辅警岗位一览表“岗位类别”)需另外参加专业技能测试。
应聘从事警犬训导辅助工作岗位的人员需参加体能测评。体能测评参考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进行,测评项目包括:10米×4往返跑、纵跳摸高、男1000米/女800米跑。体能测评实行单项淘汰制,任何一项不达标,即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体能测评合格者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择优确定体检和考察(政审)人选。体检按规定在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及复检费用由报考者自行承担。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考察(政审)按有关规定执行,主要考察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日常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情况,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等。考察(政审)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体检、考察(政审)均合格的应聘人员,按有关规定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并在省公安厅门户网站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日。公示期满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由劳务派遣公司依法与其签订劳动合同。
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因应聘人员放弃等原因出现计划缺额时,可按该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办理聘用手续后,一般不再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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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一)此次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和考试费。
江苏省公安厅
2024年10月17日
来源/江苏警方
编辑/卢韵笳
责任编辑/王林
投稿邮箱:CWDMA@OUTLOO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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